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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1、項目名稱:2019年度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本部樓宇對講維保項目
2、招標(采購)方式 :詢價采購
3、資金來源:非政府采購資金
4、招標(采購)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19年1月2日
5、開標(采購)日期:2019年1月4日
二、開標情況
1、中標供應商名稱:合肥納科經濟技術有限公司
2、中標供應商聯(lián)系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雙鳳工業(yè)區(qū)
3、中標(成交)金額:人民幣:叁萬肆仟捌佰叁拾叁元陸角整(¥34833.6元)
三、評審成員
1、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:王建華、孫明勇、朱 ?軍;
監(jiān)督員:吳 ?尹
2、招標(采購)人名稱: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
3、地址:合肥市屯溪路301號
4、聯(lián)系人:孫明勇
5、聯(lián)系方式:0551-62173028
四、公告要求
1、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中標(成交)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(以日戳或呈交時間為準)以書面形式向中共安徽省委黨校保衛(wèi)處提出質疑(異議)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省委黨校教學綜合樓809室,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62173028。
2、質疑提起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2、項目名稱;
3、被質疑人名稱;
4、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。
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2、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、難以查證的,且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。
特此公告。 ????????????????
??中共安徽省委黨校
2019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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